根据现行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规定,高中教育阶段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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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:九大核心要点清单

发布日期:2026-06-08 23:00 来源:南宁市第十五中学

根据现行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规定,高中教育阶段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并非普遍适用,而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。以下是家长及纳税人需要掌握的九大核心要点清单:

一、适用对象:仅针对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纳税人,高中教育属于学历教育阶段,包括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教育(中专、技校、职高)。

二、扣除标准: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,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。注意,该标准为固定金额,不随学费实际金额浮动。

三、扣除方式:父母双方可选择由一方按100%扣除,或双方各按50%扣除,但一年内不得变更扣除比例。

四、覆盖范围:仅限中国大陆境内的高中阶段教育,境外高中教育(含国际学校)不在抵扣范围内。

五、起止时间:从子女入学当月至毕业当月,若中途退学或休学,则从停止接受教育当月起终止扣除。

六、所需资料:无需提交学费发票或录取通知书,但需在个税APP中填报子女教育信息,包括子女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。

七、与其他扣除的关系:该扣除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互斥,同一教育阶段不可同时享受两项扣除。

八、常见误区:部分家长误以为“高中教育”包含校外辅导、补习班等非学历教育,实际上此类开支无法抵扣。

九、实操提醒:若子女同时就读高中和参加培训,仅能就全日制学历教育部分申请扣除;建议每年12月前在个税APP中确认子女教育信息是否更新,避免漏报或错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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